向女童泼开水不该简单定性为恶作剧_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恶作剧”就不是校园霸凌了吗?是非常多小伙伴都想了解的内容,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向女童泼开水不该简单定性为恶作剧_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恶作剧”就不是校园霸凌了吗?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的分享收藏哟!
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恶作剧”就不是校园霸凌了吗?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兢忆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强调,针对学校内发生的烫伤事件,其性质认定不宜仅由校方或教育部门决定,尤其是考虑到事件的特殊性,在官方全面调查和证据链完整之前,应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
事件发生在10月11日,广东乳源的丘先生向媒体透露,他的女儿在取水时,被一名高年级学生以帮忙为由,不慎将开水倒在女儿身上,导致脸部、胸部和大腿遭受严重烫伤。丘先生的妻子怀疑这可能是一起蓄意伤害,并已报警处理。
女孩是韶关乳源乳城镇中心小学一年级学生,据丘先生描述,女儿在尝试倒掉过热的水时,一位高年级男生自告奋勇帮忙,却直接将水从女儿头顶倾倒而下。医院诊断女孩的伤势为二度烫伤,烫伤部位广泛,其中大腿伤情最为严重。
学校楼下的直饮水机通常设定在40℃,但事发当日该机器出现故障,水温异常升高。校方表示,一名六年级男生出于恶作剧心态行事,未意识到水温异常,导致了意外。校长刘新会解释,最初因信息不全,老师未能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
关于事件的性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孙云晓指出,恶作剧与校园霸凌有着本质差异,后者是预谋的伤害行为。因此,不能轻易将此类事件归为简单的恶作剧。
张兢忆指出,争论的焦点在于男生是否了解开水的潜在危害。学校声称水温控制失误,而女孩感到水过热欲倒掉,这就引出男孩是否知道水温的关键问题。调查需考虑如水杯材质、水温感知能力等因素,判断男孩的行为意图。
付建律师分析,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此次烫伤事故可能反映了学校管理上的疏忽,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虽然11岁男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
张兢忆还提出校园霸凌监管的理想模型,包括事前教育预防、事中公正处理和事后责任与警示机制,旨在通过综合措施防止和应对校园暴力,尽管实施起来面临挑战,但提出了宝贵的改进建议。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向女童泼开水不该简单定性为恶作剧_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恶作剧”就不是校园霸凌了吗?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小伙伴了解情况!
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收藏我们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