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杭州银行公告,中国人寿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亿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8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人寿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86%。
公告显示,本次拟减持原因系中国人寿资产配置的需要,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因公司上市以后资本公积转增增加的股份。
杭州银行表示,在中国人寿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重大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公告,中国人寿在杭州银行于2016年10月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中国人寿自亚洲开发银行受让的股份,自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自杭州新闻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受让的股份,自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杭州银行上市后,中国人寿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杭州银行的股票。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中国人寿减持杭州银行股份所得收益归杭州银行所有。
截至今日收盘,杭州银行跌0.15%,报13.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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