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贴出人名称; 2. 贴入人名称; 3. 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日期; 4. 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类型; 5. 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利率; 6. 实付金额; 7. 贴出人签章。
实付金额为贴入人实际支付给贴出人的金额。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还应记载赎回开放日和赎回截止日。贴现还应记载贴出人贴现资金入账信息。
电子商业汇票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应作成背书,并记载以下事项:
1. 原贴出人名称; 2. 原贴入人名称; 3. 赎回日期; 4. 赎回利率; 5. 赎回金额; 6. 原贴入人签章。
贴现和转贴现利率、期限等由贴出人与贴入人协商确定。再贴现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可选择票款对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清算资金。本办法所称票款对付,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