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汇兑办理:必填哪些事项?

2024-11-08 新闻资讯 万阅读 投稿:admin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企业会计人员在办理汇兑时需要填写以下事项:
1. 必须标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2.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 确定的金额。
4. 收款人名称。
5. 汇款人名称。
6. 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7. 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8. 委托日期。
9. 汇款入签章。
如果汇兑凭证上缺少上述任何一项内容,银行将不予受理。同时,如果收款人为个人,收款人需要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汇款人应在汇兑凭证上注明“留行待取”字样。留行待取的汇款需要指定单位的收款人领取时,应注明收款人单位名称。信汇凭收款人签章支取时,应在信汇凭证上预留其签章。
当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且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在信、电汇凭证上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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