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形”吓人,观影提示须补位

2024-08-20 趣味生活 万阅读 投稿:admin

近日,一条影院顾客投诉电影《异形:夺命舰》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网友热议。“顾客投诉报备信息”显示:8月16日,顾客带8岁孩子观看《异形:夺命舰》,放映中途,孩子表示观影不适,害怕。家长谴责影城放映儿童不宜观看的影片,要求影城退票、赔偿。顾客不确定孩子被惊吓后是否有后遗症,需去医院进行检查,并要求影城承担检查费用。

电影因为含有恐怖、血腥镜头、内容吓哭小朋友,引起家长吐槽乃至投诉,这样的事情其实不是第一次发生。我国目前没有实行电影分级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含有“少儿不宜”镜头的电影,容易面向全人群开放,甚至小孩子可以独自购票走进电影院观看。要知道,这次吓哭小朋友的电影《异形:夺命舰》在北美同步上映,属于R级片,17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伴才能观看。

但是,电影频频吓哭小朋友,不能把所有责任归于电影分级制的缺失,还应看到,与“观影提示”缺位和家长挑选影片能力缺失有一定关系。

一方面,作为电影制片方、电影院应当意识到含有恐怖、血腥等镜头可能引起未成年人不适,理当事先对观众进行提醒,让他们选择是否要走进电影院观看以及观影时有心理准备,这属于一项法定义务。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电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观众身体或者心理不适的,应当予以提示。虽然此次一些影院放置的电影海报有一定程度的提示,但是其力度是否足以引起家长和孩童的注意,恐怕未必。另一方面,家长带着孩子走进电影院看电影,也应当事先了解影片内容,以及自家孩子的承受能力。家长不能明知孩子看不了恐怖片,还带孩子去看恐怖片,看完又投诉,这非常不妥。

为避免此类现象对孩童再次造成伤害,在我国没有实施电影分级制之前,关键是强化观影提示义务。含有血腥、恐怖、粗口、情色等内容电影的制片方、引进方、电影院以及电影票务网站,应当主动担负起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特别是少年儿童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观影环境,履行“观影提示”义务,在网络购票页面、电影海报的显要位置设置必要的“观影提示”,在现场购票和进场过程中,提醒家长电影含有“少儿不宜”镜头,为家长挑选亲子共同观看影片提供参考。

另外,家长需要提高自身甄别挑选影片的能力,应事先了解影片的基本情况,不要盲目跟风带着孩子一起观看“少儿不宜”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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