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建德市为户籍婴幼儿家庭发放养育照护补助。婴幼儿入托建德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不含幼儿园托育部)全日托(不少于8小时)或半日托(不少于4小时)满15天的(满15天但未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可以享受相应补助。
补助对象:1.入托婴幼儿户籍为建德市;2.入托婴幼儿年龄限制为入幼儿园小班条件前(不超过4 周岁)。
补助标准:0-12个月婴幼儿入托,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13-24个月婴幼儿入托,每人每月补助800元;25-48个月婴幼儿入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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