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孕妇不能从事哪些工作?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公司并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和二倍的经济免费金。
劳动法有无规定孕妇可以拒绝外出工作?
劳动法予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一系列的特殊保护,比如其有规定孕妇可以拒绝外出工作,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包括搬重物、铲、锤锻、锯刨或凿硬木、割草、挖掘等等。
并且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让处于孕期的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 当怀孕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各级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免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法规定孕妇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孕妇工作期间受劳动法保护,劳动法规定孕妇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很多,比如不能让孕妇加夜班,从事体力劳动等等,为了方便大家理解,下面整理了劳动法规定孕妇不能从事哪些工作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 《高处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
- 单位禁止安排孕妇从事场所空气中铅及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 对于处于制药行业中的孕妇,不能从事延缓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 孕期禁忌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另外,为了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处于孕期且妊娠反应严重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并且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孕妇有权利拒绝外出工作,单位如果强制安排就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女职工怀孕后不能适应原工作,可以依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将劳动量减少一些或者是安排其他可以适应的岗位,且期间工资照发,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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