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消息,9 月 13 日,Coinbase 首席法务官 Paul Grewal 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针对 Binance 提交的修正诉状第 6 号脚注中称,『正如法院指出的那样,SEC 重申其使用加密资产证券这一术语时,并不是指加密资产本身是证券;相反,正如 SEC 自其第一个加密资产 Howey 案以来一直坚持的立场,该术语是一种简写,SEC 对可能引起的任何混淆表示遗憾。
正如法院解释的那样,加密资产是投资合同的标的物。被告似乎主张,即使十种加密资产在 ICO 期间被作为证券进行发售和销售,它们也不会永远是证券。SEC 并未提出这一主张。SEC 对二级市场中涉及的十种加密资产的指控是,根据 Howey 案的标准,它们的促销和经济现实并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因此这些加密资产仍然作为投资合同被发售和销售。』
SEC 一直坚称代币本身就是证券,这一点从他们长期的执法活动监管记录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为什么要误导法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