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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犯职务侵占罪 终审获刑8年罚款100万元
11月12日,上游新闻独家披露,游某(艺名游絮),自称为“浪胃仙”IP的创立者,因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确认原判,获刑8年,并处以罚金100万元。同时,法院命令其归还侵占的公司资产及网络账号。
对此,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天权星公司)的负责人彭先生强调,此案件为整个MCN行业提供了深刻的教训。据2024年渝北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游某利用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职位,非法占有公司资金超过400万元,并拒绝交还相关网络账号,即使在被公司解雇后,仍持续以此进行商业活动。二审法院确认,游某伪造账号使用权协议,其行为完全符合职务侵占罪的定义,因此驳回其上诉。
彭先生指出,游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经济,也干扰了“浪胃仙”品牌的运营,强调在MCN行业中明确财务和账号管理的重要性。他警示同行应加强风险控制,确保IP合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以避免类似纠纷。
律师周小山分析,预防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事先签订详尽的合作协议,明确财务、账号归属及知识产权等方面,以法律文件保障各方权益,减少法律风险。他强调,MCN行业内的合作需基于健全的规则,以促进健康发展。
回顾“浪胃仙”IP的争议历程,从2018年的公司成立至2024年的终审判决,展示了IP归属和管理问题的复杂性,提醒业内需更加注重合同的严谨性和合规性。通过这一系列事件,MCN行业被强烈提示,应加强对财务管理和IP保护的重视,以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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