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每月需要报税的月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500元的,需要缴纳月度综合所得税;每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元起,按税率20%计算;超过3000元的,按照15%和25%比例按月度累进计税;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5000元的,按照45%缴纳月度个人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小型微利企业准予减半计算企业所得税。
拓展知识:根据《海南省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海南省实行按月结算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月度帐户纳税额达到1500元及以上时,按照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月度帐户纳税额不足1500元的,则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按照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累计每年应纳税额大于30000元的,按照4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