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保险是一种农业保险,它为种植花生的投保人提供了保障。在保险期间内,如果由于保险合同国内规定的情况直接造成保险花生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一定程度以上,保险人将按照本附加险约定负责赔偿。
以山东烟台为例,其花生保险责任包括: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玉米、花生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这些原因包括:1. 暴雨、洪涝(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直接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2. 干旱、流行性或爆发性病虫草鼠害以村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3. 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等意外事故按实际发生面积。
当然,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1. 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2.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3. 损失未达到20%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