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唇张开,两颗门牙之间有一个明显的口子,这种仪容,上千年来都是占星家、命理学热衷考究的对象。有说代表好运的,有说代表不幸的,有一种看起来比较深刻的说法是:门牙之间的口子意味着自由流动,说明这个人有创造力,自信而有魅力,能从事艺术创作或设计,简言之,他活跃而有创意。
詹姆斯·鲍德温从不忌惮露出他门牙之间的口子。那口子太明显,也跟他的黑皮肤太相匹配。他讲话的声音带着嘶嘶的风声,但是吐字清晰,只有毫无保留地喜欢他的人,会称赞说他何其自信、大方;相反,哪怕是最轻度的不怀好意的人,也会在心里做一个手势:往那道口子里塞一根香烟或是一只香蕉。
人类基本都是天生的种族主义者,肤色以及另一些最简单的外表特征,就能决定一个人或一个“种族”会被其他人及“种族”怎么看待。鲍德温是美国的文化明星,在上世纪黑人文化的全明星阵容里,他占据一个无可争议的位置,不过,不同于迈尔斯·戴维斯、迈克尔·乔丹这些让人一下子想起黑人的种种天生优势——从躯干四肢到节奏感和音乐细胞——的文体巨星,鲍德温是一个以言为生的人,而且他务必要谈及与肤色带来的社会感受相关的种种话题。在他的众多照片中,除了门牙牙缝外,他的一双硕大的眼睛也会使人过目难忘,那眼神永远半带嘲弄,半带严肃的愕然。
细微的恶意与窒息的社会
黑人的世界距离中国人太远,通常不易得到中文读者的共情,但是鲍德温对他人目光的敏感,可以一下子拉近他和我们的距离。为什么他们这么看我?他们的眼神里的敌意是怎么来的?他们自己知道自己流露出了恶心的表情吗?“他们如此无知”——无知,是美国最知名的黑人作家、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瑞森对白人世界的基本诊断。“他们的眼神说明了一切。”莫瑞森在她的杰作《最蓝的眼睛》里,写了这样一个细节:一个黑人女孩去小店买几分钱的糖,白人老板瘫坐椅子上,在拿钱的时候一个不愿碰女孩的手的动作,让她顷刻间缩回到自卑之中。老板的冷漠里一多半是疲惫、无聊以及对黑皮肤的下意识抵触,恶意全然是无意识的,然而许许多多这样细微的恶意,就组成了令黑人窒息的社会空气。
在鲍德温的成长中,白人的眼神,早早地促使他不断逃离。黑人的自我身份,是基于对他人的眼神的回应来建构的,鲍德温在一篇文章里,深刻地描述过黑人那种过分的笑脸:他们为自己的容貌肤色而遗憾,又恐惧他人的“另眼”,因此对陌生人下意识地表露热情,以证明自己的友善、无害。但这种谄媚的习惯持久地消耗他们,使其隐隐地沦为恨人恨己的厌世之人。黑人,尤其是成为一家之主的黑人,往往会把一身的厌世能量转移到家中,到配偶和子女身上。鲍德温对父亲的印象就是如此:作为一名基督教布道师,他在布道坛上侃侃而谈,“回到家里却是个怪物”。
父亲死于1943年,那时鲍德温还不满20岁。他先是离开他所出生的纽约哈莱姆黑人区,前往格林威治村,想过文艺浪游者的生活,到1948年,他又买了一张去巴黎的单程机票,抱着再也不回来的打算。他的母亲尚有8个年幼的孩子,鲍德温心有愧疚,直到离开的那天下午才鼓起勇气告诉母亲说他要走。当然,那时对一个年轻黑人来说,离开美国的理由是足够的:他的同龄黑人在大街上不断地被捕、被刺、被眼神和手势唾弃。
崭露头角
在巴黎这个自由之都,鲍德温想抛开肤色带来的耻辱感,从头建立自己的身份。不过衣衫褴褛、一文不名又身处异国的他,却还是要靠一位黑人前辈来提携。此人就是理查德·赖特。赖特的《土生子》1940年问世后大获成功,鲍德温被这本书真实揭露的黑人生活所激动,去结交了赖特。在巴黎,赖特给鲍德温介绍了杂志编辑,还给他找了房间。然而,鲍德温一开始给杂志写稿,第一篇就是抨击《土生子》。
他“忘恩负义”的理由在于:他认为《土生子》仍然没有走出斯陀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路数,把黑人写成了“被内心的仇恨和恐惧所定义”的人,《土生子》中的黑人主角在仇恨中杀人,这迎合了“黑人杀手”这一陈旧印象,尽管赖特本义是想指出迫使黑人作恶行凶的社会因素。赖特对鲍德温的抨击很是愤怒,二人在酒吧偶遇时,赖特动起手来。但赖特也知道,鲍德温希望能超越他的成就。
靠一些发表于《党派评论》之类大媒的批评和书评文章,鲍德温逐渐建立声望。但是,他批评《土生子》中对黑人的恨惧心的描写,却并未天真地呼吁要用爱来取代恨。他也结交了不少白人朋友,他想自己去体会和描写内心的感受,用自己的声音和笔法,去刻画他对周遭世界之异常的体验。他的一组文章在1955年结成了《土生子笔记》一书出版,其中讲到了他所体会的一次暴力冲动:
那时他刚从学校毕业不久,在新泽西州的一家餐馆,他被拒之门外,恍恍惚惚中,他故意走进一家装修得光鲜亮丽、明显只接待白人的餐馆,他坐下,这一次,当女招待走过来,表示拒绝为他服务时,他佯装没听见。“我想让她靠近我,让我得以用手掐住她的脖子”——最后,他拿起一杯水扔向她,转身跑了。之后,当他回过神来才意识到,他已经做好了杀人的准备。
这一被诚实书写的经历,应该说,不是不能兼容于赖特的《土生子》,鲍德温告诉读者,黑人不必非要去成为亲手报复社会的人,他们日常压抑着自己,克制暴力冲动,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没有理由谋杀任何一个对他们流露出不友好眼神的白人,但这种克制向内伤害着他们自己的内心。在写完餐馆经历后,鲍德温动情地说到,他忽然能够理解自己父亲了:他的父亲(实际上是继父)在南方长大,是奴隶的儿子,曾经目睹过难以名状的恐怖行为,他虽然逃到了自由的北方,却不可能摆脱和放下心中的阴影,他的性格难免会随着一次次在想象中执行暴力而孤僻和扭曲。
“种族问题是我必须解决的问题,”他写道,只有这样,“我这样才能自由地书写其他主题”。假装无视,不谈论自己的肤色,不思考围绕肤色形成的复杂的心理现象,是一种“房间里的大象”般的自欺。鲍德温最大的优势在于将个人与政治交织在一起,使人无法区分生活的这两个方面。他把父亲葬礼那天的故事,放在1943年夏天哈莱姆发生暴乱的背景下来写,当天,一名白人警察射杀了一名黑人士兵,骚乱的黑人洗劫了一些白人的企业。鲍德温写道:“因为哈莱姆需要一些东西来砸毁。”他还说:“若非当时夜深人静,商店都关门了,流血事件恐怕更多。”
《土生子》里的另一篇惊心动魄的文章,讲的是他在瑞士一个小山村旅居时的事。他说,他确信在自己到来之前,没有一个黑人踏足过这个瑞士小村庄,那里几乎不通电,村民也没有旅行的机会,活动范围就那么方圆几十里,然而,村民看到他,却明显流露出一种高人一头的优越感,不知外面的世界为何物的小孩,看见他就大喊:“黑鬼!”鲍德温尽力采取一种理性的语气写道:“必须承认,有人对我的惊讶反应是真正出于惊奇,其中自然也没有故意的恶意,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我是人类:我只是一个活生生的奇迹。”
克服仇恨,弥合裂痕
对荒谬景象的揭露,并没有使鲍德温陷入到老套的抗议之中,他在悲伤和困惑中,得出了一个诚实而感人的结论。他说,他厌恶和逃离美国,却又在国外的生活中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多么不可逆转的美国人。他承认,与非洲黑人相比,他在巴黎看到的美国白人让他感到更亲切,因为他从未分享过非洲黑人的文化和经历。在美国,各种族之间彼此有“迷恋”,长期以来有若隐若现的肉体交融,实际上他们是“互相参与”的。基于此,鲍德温大胆地声称:美国黑人没有复仇的欲望。黑人与白人的关系毕竟是一种“血缘关系”。
他给自己设立的使命是去理解这种关系。为此,1957年9月,他回到了美国南方。那里仍是哈莱姆黑人称为“老家”的地方,南方的著名作家弗兰纳莉·奥康纳,早就与鲍德温认识,此时却不能见他,因为她要“遵守传统”,在南方,黑人和白人之间是有严苛的交往界线的。制度性的敌意使鲍德温心事重重,不由联想到,佐治亚州的土地都是黑人从树上滴下的鲜血浸泡过的(在黑人奴隶制时代,白人把黑人吊死在树上示众是十分常见的刑罚)。他抵达时,黑人孩子在学校遭到白人孩子的嘲笑,双方大打出手的新闻正此起彼伏。
有一些人是鲍德温想要访问的——不是那些典型的仇恨者,而是想要克服仇恨或弥合裂痕的人。有个成绩全优的黑人孩子,一直受到白人同学的欺凌,他所在学校的校长是个白人,每天都尽职尽责地护送黑人孩子通过白人学生组成的封锁线。鲍德温与他会面,听他讲自己所做的事。这位校长讲,他做他所能做的,但他不相信种族之间可以融合,因为这同他所见过或相信过的一切都背道而驰。
鲍德温既没有表达遗憾,也没有谴责,更没有故作置身事外地大谈种族历史对美国的伤害。他只是写道:“我发现自己正凝视着一个痛苦的人。”
他的大量文章都发表在白人自由派的人文刊物上,因此他的悲悯对种族冲突的缓和是有帮助的。1957年,无论在巴黎还是在美国,“民权”都是一个越来越热的话题:法国人卷入阿尔及利亚战争,被迫正视心怀不满的“他者”的存在,而在美国,鲍德温乐观地相信,越来越多的冲突,刺激了白人的良知正在觉醒,使其有望走出“无知”状态,主动去净化他们所习以为常的社会空气。
在亚特兰大,鲍德温和28岁的小马丁·路德·金相遇。“仇恨永远不会摧毁仇恨者”,这是鲍德温提出的最深刻的见地之一,意指你们不可能从发泄仇恨中获得心理安宁,而现在他发现,金博士也有同样的悲悯视角,他说:偏执对于偏执者而言是最大的伤害。他们二人都是传教士的儿子,他们共同持有的理想主义观念,成为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基本原则和力量。
白人和黑人必须像恋人一样
鲍德温的许多书都广为流传。他的第一本小说《到那山上去告诉他》写了近十年之久,1954年出版后获得众多好评,他自信地宣称,此书没有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是因为前一年此奖给了另一位黑人作家拉尔夫·埃利森的《无形人》,连续两年给黑人作家实在有点过分。小说的书名来自他在瑞士山中徒步遇险时的顿悟。鲍德温身材矮瘦,精力旺盛,过四海漂泊的生活。对无数和他一样出身贫寒的美国黑人而言,鲍德温能用作品版税和几百篇文章的稿费在哈莱姆区买一幢大房子给家人居住,还能在法国南部买一栋自己的房子,绝对是偶像,可是他本人,作为一个意识到自己持有的使命,同时又坚持个性的独立文化人,则常常把自己推向危险的崩溃边缘。
他不知不觉取代了赖特,成为所有黑人的文化代言人。可是在民权运动达到巅峰的20世纪60年代,鲍德温却来到了伊斯坦布尔,他发现,那里的男人们可以自在地拉着手,走在大街上,这比在巴黎和美国都更加自由开放。他自己也找到了真爱,一位土耳其男演员;在自己原本就不情愿佩戴的身份——“黑人作家”上,鲍德温又增加了一个更加招人另眼的身份:“同性恋”。
他觉得自己写种族问题写得够多了,他想要尝试戏剧:他的第二本小说《乔瓦尼的房间》与种族无关,却围绕同性恋展开。可是,一再把他召回到舞台中心的仍然是他标志性的散文写作,那里面充满了针对政治的表达。他在伊斯坦布尔旅居,后来又去到非洲,去体验他的肤色之根;他边旅行边写作,一组新的散文结成《下一次是烈火》一书,在其中,他把面对暴力的黑人儿童写成“这个国家唯一的贵族”,同时,他继续对持有种族主义观念的人表达同情,并告诉人们,他们鄙视黑人,正是因为他们恐惧自己。
从没有人会像他那样,冒着风险把黑人和白人的关系写成“一场婚姻”,曾经是,也应该是。“相对觉悟的白人和相对觉悟的黑人,必须像恋人一样,坚持或创造他人的觉悟”,他写道,“如果我们不动摇自己肩负的责任……我们也许能够结束种族噩梦,成就我们的国家,改变种族历史”。
理想主义者终需一个时刻,思考撤回他迈得稍大的脚步。对鲍德温而言,这时刻来得很容易:或是他的黑人朋友被白人下手害死,或是他自己在社会活动中遭到死亡威胁。195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缪,也曾希望在阿尔及利亚战争的对立各方之间促成和解,但他失败了,他所忠于的人群很容易接受煽动宣传,将他视为不为自己说话的叛徒;鲍德温的情形也类似。争取平权的运动如火如荼,使得感到不满的少数人争相发出声音,人们只能针对当下的流血事件做出反应,越来越听不得那些有博爱心的声音。1966年,一个名叫埃尔德里奇·克莱弗的黑人,写文章攻击他是白人的谄媚者和民族的叛徒,他的同性恋则被男性沙文主义激进分子群起攻击。
理念总归不乏支持者,但是提出理念的个人总免不了被针对。当1968年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鲍德温承认说,他心里的某些东西变了,某些东西不复存在了。
破解性别和肤色神话
鲍德温知道,仇恨一旦释放出来就不容易控制,但是他一个人不可能与舆论中出现的恶意对抗到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条件。鲍德温60年代之后的小说如《另一个国家》等都不太成功,不能与他50年代初试身手之作相比,可是他也不愿仅仅做一个政治随笔作家,因为,那种写作会把他困在一个自我中心的牢笼之内,会让他总是从“我”出发,从他阴郁、贫寒的童年出发来表达对各种事情的看法。总结民权运动的得失,不是他喜欢做的事情;可是无论他怎么尽力去写作新的作品,发生在赖特和埃利森身上的情况还是无法避免,那就是在一举成名之后就新作寥寥,逐渐过气。
鲍德温在烟酒和教书中度过了最后的日子,逝世于1987年。63岁还太年轻,在他没有完成的计划里,就有给理查德·赖特的两部小说写的序言,还有给马丁·路德·金写的传记。他想在小说里融入音乐的节奏,用语言呈现蓝调的味道,但他最好的作品,始终是那些混杂了大量个人经历的随笔,其语言短促果断,擅长把很小的时刻拉进巨大的背景——还有1969年7月,“阿波罗”登月成功后,鲍德温写下的这首献给美国的诗:
这面旗帜已插上月球:
让我们拭目以待,
月球将采取什么措施来报复,
为这一使人惊叹的妄想复仇。
生日快乐,你这老东西。我们在地面上心存感激。
“我们每个人都无奈地、永远地包含着他人——女性中的男性、男性中的女性、黑人中的白人和白人中的黑人。”他在一篇破解男性神话的文章里写道。破解男性神话,就意味着破解白人神话和肤色神话。最优秀的人总是会想象现状之外的可能,哪怕那种可能是多么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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