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宁夏万方物流有限公司因存在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违法行为。被贺兰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08-1408:50,贺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A厅办理车辆检测业务中发现,宁夏万方物流有限公司代理人王玉喜所办理的宁AG8052、宁AJ6212、宁AG6915、宁AG9506北奔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经执法人员田艳、袁莹调查核实,宁夏万方物流有限公司应该分别在2023-06-02、2023-06-10、2023-07-22、2023-04-30对营运车辆宁AG9506、宁AG8052、宁AJ6212、宁AG6915进行检测,实际检测时间为2024-07-03,检测分别超期13个月、12个月、15个月,当事人宁夏万方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违法行为。
宁夏万方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构成了相关违规行为。给予宁夏万方物流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