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 20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2012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2 中城建 MTN2;债券代码:1282542)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金额 10 亿元,期限 5 年,固定债券票面利率 5.55%,到期日为 2017 年 12 月 17 日。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由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等原因,中城建未能按时兑付“12 中城建 MTN2”本息,现主承销商就相关工作进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1、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督导发行人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债券持有人披露重大事项信息。督导发行人重视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7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7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8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9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2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以及 2024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2、与发行人保持密切沟通,持续跟踪发行人资产重组、生产经营、债务诉讼等状况,督促发行人筹措资金、尽快制定违约资金偿还计划。
3、努力为持有人与发行人搭建沟通平台,推动持有人会议召开,截至本次公告发行人未确定召开持有人会议相关事宜。
二、后续工作安排
1、督促发行人按照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尽快披露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7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7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8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9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2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以及 2024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2、保持与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密切沟通,按照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及《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3、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信息披露的自律规则及《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督导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根据持有人会议达成的相关决议,继续与发行人进行沟通,督促发行人筹措偿债资金及罚息。
5、严格按照银行间市场相关规定做好主承销商的信息披露,定期披露后续违约处置工作进展。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公司名称: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向东
电话:1861164120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西店村南岸 1 号兰花巷 60 号楼
2、主承销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志意、刘慧颖
电话:010-68098579、010-68098522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
邮编:100045
主承销商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