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亨通物流有限公司8月21日新增投诉,消费者要求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2024-08-21 新闻资讯 万阅读 投稿:admin

8月21日,根据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新疆吉亨通物流有限公司新增投诉。

根据投诉信息,2024年08月18日,消费者冯**(手机尾号 7889,用户ID ****3359)反映其于2024年08月16日通过现场购买公路货运服务。可能存在价格投诉->市场调节价问题,要求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2024年08月20日,达成调解协议。处理部门为: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显示,新疆吉亨通物流有限公司近一月公示投诉总量0件,月环比下降0.0%,近一月公示调解成功率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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