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印发《上海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包括六大类31项实施内容:一是推进居住环境品质提升、提升公共空间和交通服务品质、加快乡村品质升级、开展“马路拉链”和道路修复整治、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等7项任务;二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城市建设等5项任务;三是开展重点隐患整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等8项任务;四是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等3项任务;五是夯实数字治理基础,强化场景实战应用等3项任务;六是完善城市治理制度,加强工作系统支撑等5项任务。
上海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打造便捷温馨家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一)推进居住环境品质提升。深入实施“两旧一村”改造,完成旧住房成套改造62万平方米,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30个以上,到2025年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升级美丽家园建设,完成无卫生设施旧住房提升改造1.38万户,基本解决“拎马桶”问题;有序推动居民住宅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移交接管,新增接管1.5亿平方米;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实现物业投诉治理“削峰斩尾强基”。居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成“15分钟社区生活圈”示范型街镇5个,创建国家级完整社区5个、市级试点15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
(二)提升公共空间和交通服务品质。加强薄弱环节、薄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开展103处旧改征收基地沿街外墙“水泥封门”问题整治,强化轨道交通站点、医院等区域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综合治理,巩固提升1400余条段内部道路和65个撤制镇域市容环境治理。建设美丽街区300个,完成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200公里,打造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180条,新建高标准保洁区域90个,完成慢行交通专项提升项目300个,建设慢行交通精品区域50个、精品道路300条。推动空间开放和功能融合,打造“一江一河”全龄友好滨水公共空间,完成12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附属空间和附属绿地,向社会新开放经保护修缮的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建筑各50处。提升交通服务水平,轨道交通站点50米范围内地面公交配套服务占比达到90%;强化车辆投放、线路服务与实际需求精准匹配,每年投运中小车型公交车200辆。(牵头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委)
(三)加快乡村品质升级。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38个。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300公里;加强村内路桥整治,基本消灭C级局部较差村路,完善临河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立村桥结构安全定期检测机制。形成20个特色村落风貌保护传承样本。(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
(四)开展“马路拉链”和道路修复整治。系统整治“马路拉链”,建立“一路发起、多路协同”掘路机制,推进管线工程统筹实施。完善掘路修复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修复后竣工验收要求。道路技术状况指标优良率达到70%,在建建设工地周边道路路况全面达到合格以上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
(五)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每年拆除存量违法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上,存在突出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彻底清零。对低效用地、“两旧一村”等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相关投诉,依法快速拆除新建、在建违法建筑。(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资源局)
(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完成120处邮政网点、273处银行营业网点无障碍坡道改造。更新投运无障碍低地板公交车1200辆。推动完成一批高频事项“线上办”无障碍改造提升。积极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县)。(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残联)
(七)建设城市管理精细化优秀实践区。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一江一河”两岸贯通区域、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五个新城和各区特色片区为重点,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管理精细化优秀实践区。(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城市建设
(一)强化建筑垃圾治理。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提升消纳处置能力,加大数据赋能,强化源头工地、运输作业、末端处置全链条监管。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75%,到2026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3%。(牵头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房屋管理局)
(二)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比例超过5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0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三)推动河湖品质提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左右。实施河道整治480公里,畅通蓝网主脉络,推动水系、湿地、林地融合发展。按计划完成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建设美丽河湖和幸福河湖,每年选树2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快公园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千座公园”计划,新增各类城乡公园360座,建设衔接区域、串联城乡、覆盖社区的绿道500公里。建成绿化特色道路30条。(牵头单位:市绿化市容局)
(五)深化海绵城市建设。打造蓝绿融合生态空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建设海绵城市样板工程300个,海绵城市建成区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48%。(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三、开展重点隐患整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城乡结合区域、“九小场所”和多业态、多产权、多主体混合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场所安全隐患排摸,分类分批整治。(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二)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改造地下老旧市政燃气管道400公里、街坊燃气管道1500公里,更新老旧居民住宅燃气立管30万户。完成2.9万户居民用户和2.4万户非居民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替代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申能集团)
(三)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违法违规装修改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使用性质、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自建房安全隐患等专项整治行动。初步建立数字体检、专项体检和周期性体检相结合的房屋体检制度。对3万台投入使用满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开展安全评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加强对供排水、供气、供电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和协同处置。实施合流污水一期干线修复工程,落实老旧供水管网改造600公里。加快污水管道渗漏和错接问题整治,落实管道错接即知即改,2024年底前完成3级及以上结构病害管道修复。(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水务局)
(五)优化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轨道交通运营等领域安全管理。完善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实现中心城区车行信号灯故障自动监测设备和信号控制路口路段自适应交通控制系统(SCATS)控制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市应急局、市公安局)
(六)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实现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全覆盖。将限额以上工程严格纳入建设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下工程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登记备案和安全告知承诺制度,完善日常巡查和专业检查联动机制,推动全量纳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
(七)强化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完成全市4万余处地下空间信息普查。加强地下空间日常巡查检查,实现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地下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国动办)
(八)深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推进电动自行车“充、停、改”问题专项整治,全市充换电柜总量达到2万个,提升违规入室停放和充电行为技防水平,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行为。强化源头治理,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使用、报废、回收等全环节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四、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一)强化综合监测预警。完善分类监测、分级预警、信息报送等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冻雨、洪涝等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城市运行系统性风险会商研判,推动形成“综合 专业 行业”的多灾种和灾害链风险研判体系。(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重点优化大客流、极端天气应对等方面应急预案和响应流程。修编各级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同联动的应急预案体系。(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三)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强化防汛抢险、能源保障等领域专业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升级防灾减灾救灾装备。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
五、夯实数字治理基础,强化场景实战应用
(一)深入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事项涵盖城市管理与社会管理、管理范围覆盖全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城市治理网。加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聚焦公共安全隐患类事项,有序拓展管理内容。加强基层网格力量配置,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数据局)
(二)加强应用场景建设。结合城市运行和企业、市民反映的高频急难问题,发掘智能化应用场景需求。完成基层赋能平台应用场景、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相关场景等100个场景开发与迭代升级,扩大成熟场景覆盖面,提升应用频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屋管理局)
(三)建设完善泛在智能的城市感知设施。鼓励智慧杆塔发展,建设综合杆1万根。新建智能快件箱6000组,累计新增物联网数据卡用户数超过2000万个。初步建立“AI 一网统管”智能中枢平台,科学调度、共建共享多模态算法算力资源。(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局)
六、完善城市治理制度,加强工作系统支撑
(一)做实做细城市体检。划细体检单元,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镇、城区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完成200个以上小区(社区)体检,基本实现街镇体检全覆盖。将体检发现的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系统推进“城市病”治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二)强化投入保障。结合市、区财政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加大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资金保障力度。加强资金绩效分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以城市管理精细化项目为重要依据,加强城市维护资金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
(三)强化城市管理执法支撑。动态调整街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深化“城管进社区”。强化管执联动和部门协作,推动行刑衔接。推进一批城市管理领域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
(四)加强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城市容貌规范》《口袋公园设计标准》等30部城市管理标准新编和修订。完善城市管理标准定额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标准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推动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加大停车难、群租治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噪音扬尘扰民等民生短板问题处置工作力度。完善社区规划师制度。做好商家自治联盟等优秀自律组织培育孵化和典型选树。深化“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广泛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拓展市民参与途径。(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要依托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各区政府要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各街镇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作业队伍专业化水平,培养城市综合管理领域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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