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上海喜之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表水,被上海市水务局罚款3.6万元。
据了解,经查证:上海喜之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未办理相关取水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在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佳环路东侧B2-01地块项目在建工地西侧临垂姚新开河设置了1套取水设施,取水管半周长为108mm、管径为68mm,取水用于冲洗道路。上海喜之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了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表水的行为。2024年6月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上海喜之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将取水设施拆除,整改完毕。
上海喜之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构成了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规行为。2024年8月22日,上海市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对其做出罚款3.6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