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浙商中拓提问:您好,公司发布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4-02-25),其中发行对象包括天弘物产中拓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当时公司没有披露这些资管计划的委托人。直到2015年5月28日,公司披露资产管理合同,市场投资者才了解到产品委托人。这之后,公司拿到证监会批文。请问初次预案时为何不披露委托人信息?证监会是否有明确规定,公司要披露认购合同或者委托人信息?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信息披露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
8月28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浙商中拓提问:您好,公司发布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4-02-25),其中发行对象包括天弘物产中拓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当时公司没有披露这些资管计划的委托人。直到2015年5月28日,公司披露资产管理合同,市场投资者才了解到产品委托人。这之后,公司拿到证监会批文。请问初次预案时为何不披露委托人信息?证监会是否有明确规定,公司要披露认购合同或者委托人信息?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信息披露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