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5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初步裁定中认定的倾销幅度为30.6%-39.0%。
公告并表示,本案暂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公告相关附件看到,其中涉及被抽样公司为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30.6%),法国轩尼诗公司(39.0%)和埃·雷米马丹公司(38.1%)等。
公告并表示,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巴黎索邦大学博士生导师赵永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轮涉及企业以欧盟成员国中的法国企业为主,譬如干邑白兰地的这个干邑就必须是在法国干邑区蒸馏的葡萄白兰地酒,只有法国有。
初裁存在倾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1月5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下称“被调查产品”或“相关白兰地”)进行反倾销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如前所述,初裁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从30.6%到39.0%不等。除了上述三家被抽样公司外,其他配合调查的公司的倾销幅度为34.8%,其他欧盟公司为39.0%。
此外,第一财经记者查阅《中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下称“初裁”)文件则显示,损害调查期内,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数量始终占中国相关白兰地总进口量的97.5%以上,欧盟是中国进口相关白兰地的最主要来源。2023年1—9月,倾销进口产品进口数量同比增长 22.79%,远高于同期国内相关白兰地需求量10.71%的增长幅度。
《初裁》文件显示,倾销进口产品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总体保持增长趋势,到损害调查期末已超过50%,较期初累计提高了8.78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国内产业同类产品市场份额在损害调查期内总体大幅下降。在中国相关白兰地市场上,倾销进口产品是国内产业同类产品最主要的竞争对手。
调查显示,两者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以上数据显示,损害调查期内倾销进口产品进口数量呈增长趋势,且在损害调查期末大幅增长,这表明倾销进口很可能会继续实质增长。
法国干邑行业第二大出口市场
据法国干邑管理机构BNIC数据,中国是法国干邑行业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出口市场。
在消息发布后,欧洲烈酒协会总干事亚当(Ulrich Adam)表示,如果征收关税,这对欧盟向中国出口的葡萄酒和杏仁基烈酒产生不利影响,而这些烈酒占欧盟直接对华烈酒出口额的绝大部分(约90%)。“现阶段唯一的一线希望是暂不征收临时关税。”他表示。
生产“人头马”和“路易十三”干邑的雷米君度(Remy Cointreau)公司在公告发布后发表了一份声明,在其中表示这一决定被称为“初步”决定,并不附带“临时措施”,这意味着调查结束后公布的最终关税可能与刚刚公布的不同,或者可能不适用。
这份声明表示,在现阶段,必须等待商务部最终决定,以评估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且在调查结束之前,将继续与中国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与此同时,该集团也在继续评估各种选择和发展机会,以减轻商务部最终决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中国是‘路易十三’和‘人头马’品牌的长期贸易伙伴,几十年来,‘路易十三’和‘人头马’品牌在中国一直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因此,集团将继续在中国投资,为未来的发展做好准备。”声明称。
赵永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的白兰地案有以下特点,首先是调查企业中涉及的法国企业较多,据媒体披露,99%以上的欧洲进口白兰地来自法国;其次,该白兰地调查整体涉及金额相对其他行业而言较少,而白兰地,特别是干邑,本身价高且是“小众”产品,在中国的受众较窄。
在今年1月的例行发布会上,在回答“99%以上的欧洲进口白兰地来自法国,此次调查为何针对法国”提问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强调说,本案是因中国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
束珏婷表示,本案中,中国国内产业申请调查的范围是自欧盟进口的相关白兰地。作为调查机关,商务部在收到国内产业提交的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证据,依法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符合反倾销立案条件,决定发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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