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上海瑞竑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在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有偿开放游泳场所和提供游泳技能培训的方式,经营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宝安支路46号地下1层的游泳场所,被上海市虹口区文化和旅游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195.56元。
据了解,自2023年9月1日起,上海瑞竑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有偿开放游泳场所和提供游泳技能培训的方式,经营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宝安支路46号地下1层的游泳场所。2024年5月10日,上海瑞竑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虹口二分公司取得了上海市虹口区体育局核发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上海瑞竑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准以上海瑞竑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虹口二分公司名义经营涉案游泳场所。期间,上海瑞竑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取得可计算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6195.56元。
上海瑞竑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上海市虹口区文化和旅游局对上海瑞竑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195.56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