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佛山市双扬鹏惠贸易有限公司因违法发布含有暗示正常生活所必须内容的医疗器械广告,被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900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双扬鹏惠贸易有限公司存在违法发布含有暗示正常生活所必须内容的医疗器械广告的情形。
佛山市双扬鹏惠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对佛山市双扬鹏惠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9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