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连平县秋雨小卖部因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外销售卷烟,被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6 月 11 日,连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到连平县秋雨小卖部进行卷烟市场检查,检查中在该经营场所货架上依法当场查获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该店现场无法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24 年 8 月 8 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到连平县秋雨小卖部进行线索核查,现场核查发现该店无法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未发现有卷烟制品在售卖。连平县秋雨小卖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外销售卷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规定。
连平县秋雨小卖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零72元8角8分(¥107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