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两种不同的政府财政收支会计制度。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财政资金何时进入或支出财政经费。
权责发生制以财政收支发生时实行财政记账为依据,将收入、支出分别进行计提。即在缴款、报销时实行财政记账,无论财政收入支出实物是否到位,都会进行记账支出。在财政收入和支出发生时,就实行财政记账。
而收付实现制则以实际收付资金作为财政收支的支付依据,只有当收入或支出物资实际到位时,才进行财政计费。即政府在收到财政收入,或支出财政经费时,只有实际收付财政经费到位后,方能进行财政收入或支出的记账。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在中国古代,中国的财政管理是以“实现制”为主。这意味着收入必须实物到位,才能进行财政记账并勾兑支出。然而,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采取了“权责发生制”。根据这一制度,即使收入未实物到位,仍可实施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