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是财农〔2021〕121号文件,旨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其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根据该制度,监事会在财务管理方面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首先,监事会负责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组织开展民主理财。这意味着监事会需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同时还要组织开展民主理财,让成员参与决策和管理。
其次,监事会需要监督理事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履职行为。如果发现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违反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的财务行为,监事会有权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并可以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罢免或解聘建议。
第三,监事会要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工作。这意味着监事会需要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确保其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四,监事会需要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监督情况。通过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展示其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果和监督情况,增加透明度和信任度。
最后,监事会还需要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监督事项。这意味着监事会需要根据章程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履行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监督职责。
综上所述,监事会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财务管理角色,通过监督财务活动、人员履职行为以及协助审计监督等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