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我国对国内企业和其他收入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种。
企业主要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指的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而非居民企业则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包括:取得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此外,还有一些新增的免征情况: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些政策依据包括《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