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台州道运清运有限公司因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被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9 月 02 日 16 时 30 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S203 鄞玉线 K230 900 路段检查时发现台州道运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道运清运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台州道运清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构成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