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台州市椒江区利宁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三门县交通运输局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255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8 月 02 日 03 时 24 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G228(丹东线)椒江方向 K3852 000 检查时发现台州市椒江区利宁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市椒江区利宁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
台州市椒江区利宁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255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