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四川晟龙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在施工时现场铺设道路机械作业时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被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款:20000 元。
据公告内容,存在在施工时现场铺设道路机械作业时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四川晟龙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施工扬尘类违规行为。处罚款 20000 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龙综执罚字﹝2024﹞第80608068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09
处罚内容处罚款:2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施工扬尘类
违法事实存在在施工时现场铺设道路机械作业时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机关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12MB1630426G
数据来源单位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00MB0N99531X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MA6CFKQ3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