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东莞市俊强燃气有限公司因2024年6月11日,执法人员对位于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新园一巷20号进行检查,发现店内存在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的情况,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2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现场发现该店内有6个15KG液化石油气钢瓶,其中2个正在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是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的气瓶,另外4个未连接燃气灶具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是东莞市俊强燃气有限公司,现场根据东莞市俊强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全检查单据显示大朗镇松柏朗新园一巷20号的检查结果为合格,而且是连接在灶具的照片。
东莞市俊强燃气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