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世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被罚款 2 万元

2024-09-13 新闻资讯 万阅读 投稿:admin

消息,近日,东莞市新世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因当事人在 2024 年 8 月 25 日给燃气用户做入户安检时,入户安检结果与实际不符,入户安全检查信息弄虚作假,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在 2024 年 8 月 25 日给燃气用户做入户安检时,入户安检结果与实际不符,入户安全检查信息弄虚作假。

东莞市新世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构成了燃气经营者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罚款2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新世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499975785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李俊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城综处字〔2024〕第31-0013号违法行为类型燃气经营者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违法事实当事人在2024年8月25日给燃气用户做入户安检时,入户安检结果与实际不符,入户安全检查信息弄虚作假处罚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贰万元罚款金额(万元)2.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9-11处罚机关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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