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荣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因 2024 年 8 月 9 日,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其存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99 人)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有通报,未如实记录建档),被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8 月 9 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荣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99 人)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有通报,未如实记录建档)。
荣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对荣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叁万元(3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