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泽金管罚决字〔2024〕6号,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任显斌(独立董事)、袁志鹏(资金营运部经理)、宋标庆(行长)因为关联交易认定不完整、未按程序审批重大关联交易;投资企业债券而未严格进行风险审查,形成风险,被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以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对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责令改正,并罚款90万元;同时对任显斌、袁志鹏、宋标庆作出警告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