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两则批复,同意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被东莞农商银行吸收合并而解散。
根据批复,两家村镇银行需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股东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立即停止行使职权。此外,两家银行需向惠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并对外发布解散公告,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批复显示,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被吸收合并后,将设立东莞农商银行惠州分行。
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12月,是惠州市的第一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达3亿元人民币。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成立于2012年6月,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两家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均为东莞农商银行。
今年以来,多家村镇银行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而解散,“村改支”的情况多有发生,“村改分”也有出现。除此番将被改为东莞农商行银行惠州分行的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外,4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披露,同意广东南粤银行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并设立广东南粤银行中山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