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煜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被罚款 900 元

2024-09-17 新闻资讯 万阅读 投稿:admin

消息,近日,深圳市煜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因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被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罚款900 元。

根据公告内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深圳市子千塑胶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深圳市煜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人)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深圳市煜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29的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煜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 900 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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