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这意味着,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此时不考虑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所以综上所述,在商业折扣中没有体现增值的部分,不存在增值税的纳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