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温州豪顺房产策划有限公司因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000元。
据公告内容,温州豪顺房产策划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在文成县举行的推介会现场使用的PPT中含有“实现1小时到达杭州西站,2小时到达上海,半小时到达义乌”、“高教园园区常住人口20万人口(包括师生),预计在2022年打造35万人口最大的高教园区。”、“依小和山而立,紧邻西溪、西湖、午潮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高达93%,负氧离子浓度40000个/立方厘米。”、“项目统一精装交付,装修标准4000元/m²,墅级装修标准,即买即可入住或出租,更省心省力;”、“无风险投资。”等内容,上述内容中的“实现1小时到达杭州西站,2小时到达上海,半小时到达义乌。”、“35万人口最大的高教园区”、“森林覆盖率高达93%,负氧离子浓度40000个/立方厘米。”、“装修标准4000元/m²”和“无风险投资。”等宣传语,因为该PPT温州豪顺房产策划有限公司根据网络上的内容并添加个人理解后自行制作的,故温州豪顺房产策划有限公司无法对上述宣传内容提供合法有效的材料证明。
温州豪顺房产策划有限公司在房产推荐会中使用的宣传内容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对其商品作虚假宣传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温州豪顺房产策划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