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我们需要按照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来说,我们应该借记本科目,即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这样做的目的是将商品的成本从库存中转移到发出商品中,以反映商品的流动情况。
当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我们需要结转销售成本。这时,我们应该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还需要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具体来说,我们应该借记“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如果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我们需要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其次,如果发出商品发生退回,我们也需要按照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来说,我们应该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这样做的目的是将退回的商品成本从发出商品科目中转移到库存商品科目中,以反映商品的流动情况。
总的来说,无论是发出商品还是退回商品,都需要根据其特性和销售情况,合理设定所属科目,并进行准确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