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写已认证的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2024-11-07 新闻资讯 万阅读 投稿:admin
已认证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借:原材料, 借:管理费用, 借:销售费用, 借:劳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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