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那些没有填写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我们最好不收。这是因为出票年月日是支票的重要信息,如果缺失,可能会影响支票的有效性。
其次,在填写金额的位置,如果票面大写金额栏内漏写“元”字,这种支票也是不可收受的。因为“元”字是金额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漏写可能会导致金额的误解。
再者,对于没有签名盖章的支票,我们千万不能收。签名和盖章是支票的法律效力的保证,如果没有,那么这张支票就可能是假的。
此外,如果出票有签名或盖章,但是模糊不清,这种支票也不能收。模糊不清的签名或盖章可能会导致身份的误认,从而影响到支票的兑现。
还有一种情况是,出票年月日改写后,涂改的支票不要收,除非在改写处盖章。如果不盖章,这种支票可能会被银行退票。
最后,如果支票上签章处只有出票人的印,没有其他签名或盖章,我们最好拒收。因为这种情况下,支票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
作为经济活动中的业务人员,我们需要收取支票的情况很多。掌握什么样的支票是不可以收的,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这样,我们就不会因为银行的退票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