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存货的盘亏,企业也需要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会计分录。借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方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借方为管理费用;贷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借方为其他应收款;贷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借方为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