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收到款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其次,在缴纳税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最后,预交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其他应收款
以上是根据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时的会计处理步骤。首先,在收到款项时,将银行存款记入借方,预收账款记入贷方。然后,在缴纳税款时,将其他应收款记入借方,银行存款记入贷方。最后,在预交增值税时,将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记入借方,其他应收款记入贷方。这样,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