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计提附加税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2. 借:税基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4.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其次,实际缴纳附加税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3. 贷:银行存款
由于附加税实缴比计提少,需要将多计提的部分进行红字冲回。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借方红字) 2. 借:税基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借方红字) 3.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贷方红字) 4.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贷方红字)
通过以上会计分录的调整,可以确保附加税的实缴金额与计提金额一致,避免出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