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用于非生产经营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是因为,进项税额的抵扣是为了鼓励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非生产经营项目并不符合这一目标。因此,这部分的进项税额不能被抵扣。
其次,用于非正常损失项目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通常指的是由于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进项税额的抵扣将无法反映实际的损失情况,因此,这部分的进项税额也不能被抵扣。
最后,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这些服务通常被视为消费性服务,其价值在于满足消费者的基本需求,而非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这部分的进项税额也不能被抵扣。
总的来说,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需要对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其符合税法的规定。同时,也需要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具体情形有所了解,以避免因为误解税法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