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者按:老子,名聃(生约公元前580年)。据史书记载,他曾做过周王朝的史官,是我国春秋末期代表没落奴隶主阶级利益的思想家,相传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今存《道德经》一书(此书大概流传于战国初期,为其后学整理而成),是研究老聃哲学的主要资料。庄周(生约公元前369年),战国时期宋国蒙(今河南、安徽交界处)人。庄周出身于破落的奴隶主贵族家庭,曾做过蒙的漆园吏。今存《庄子》一书(此书内容复杂,是经过后人整理而成的,分为内篇、外篇和杂篇。其中包括庄子本人及其后学的作品。)是研究庄周哲学的主要资料。庄周继承了老聃的唯心论,并有进一步发展,以相对主义、虚无主义和诡辩论反抗新兴的社会制度。他的思想也是对当时宋、尹批判老子思想的一个反动。在道家学派中,庄周与老聃齐名,历史上并称为“老庄”。老庄的思想,集中反映了没落奴隶主贵族在新兴封建势力面前那种无可奈何的消极悲观厌世情绪以至于怀疑否定一切的境地,是一种反动倒退的哲学体系。
“道”生万物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老子的整个哲学体系是客观唯心主义。他的哲学体系的核心是“道”,说整个世界万事万物都是从“道”那里派生出来的。老子说他的“道”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十四章》)意思是说,“道”这个东西,本身是没有形状没有物象的。因而他认为,对这个“道”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的。(《十四章》)也就是说,“道”这个东西,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它是一种超乎人的感觉,人们无法把握的东西。列宁曾经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感觉到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对于这样一种无形无象无实体,恍忽幽深不可名状的东西,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二十五章》)。这就是说,对这样一种东西,根本没法他什么,只能给它一个名字叫“道”,勉强形容一下它的情况叫作“大”。老子认为,具体的事物都是可以用名称来表示的,天地以下都是具体事物,所以说:“有名,天地之母”(《一章》)。天地是从“道” 那里产生出来的,道是无形无象无实体的,没法用名称来表达,所以说:“无名,天地之始”。这就说明,老子所谓的“道”也就是“无”,它是不具有任何具体物质属性和形象的东西。古代素朴唯物主义的特点都是把世界的物质性归结为几种或某一种具体的物质,如水、火、气等、因此,老子这里讲的没有任何具体物质属性的“无”或“道”,只可能是一种抽象的精神性的东西。离开了客观物质世界的一切属性和形象是不可能具体地生动地阐明事物发生,发展的情况的。所以老子也只能用“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来神秘主义地描述世界如何从“道”这精神实体中产生出来的过程。由此可见,老子所说的“道”,决不是什么物质性的东西,而只能是一个虚无的精神实体。老子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这个虚无的“道”产生的。他进一步具体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意思是说,具体的事物都是由“道”产生的,由简单到复杂的物,都是由“道”生成的。这就是说,虚无的“道”是在“物”之先、“物”之上的第一性的东西,这是彻底的唯心论。
老子还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 意思是说,“道”和“无”是一致的,“道”的本质就是“无”。在他的哲学中,总是强调“无”的作用,从天地万物的产生,到具体器物的作用,都是被“无”所决定的, “无”是第一性的。万事万物都是从无到有。列宁曾指出: “在自然界和生活中,是有着‘发展到无’的运动。不过‘从无开始’的运动,倒是没有的。运动总得是从某个东西开始的。”(《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由此可见,老子的“道”的思想,与认为宇宙万物是由上帝创造的客观唯心论观点,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只是前者比后者有更大的欺骗作用而已。事实上,老子除了在哲学上创造了一个“道”作为最高的范畴外,还认为“天”有赏善罚恶的作用,如说:“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七十三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等。(《七十九章》)因此说,老子的天道观是客观唯心论的。老子这种把物质世界来源归结为本来就什么也没有,一切都是由精神实体产生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是和他逃避现实斗争,追求一种自然原始状态生活和精神上的自我安慰的政治态度是一致的。
唯心论的先验论
消极的人生观,使老子对外界物质生活的接触持根本否定的态度。他说:“五色合人目盲,五音合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二章》)。意思是说,过多地追求物质生活,享受各种颜色、声音、味道等,会使人眼瞎耳聋,口味败坏。这种情况反映在老子的认识论上,就是绝对排斥感性认识。老子认为,对事物的认识不应到客观界中去求,认识不是从实践中来的。他说:“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四十七章》)这是说,不出房子就可以认识天下的事物,在房子里连窗户都不看一眼,就可以认识产生天地万物的“道”。相反,如到客观世界中去,那就会越来越不能认识。最高明的人即“圣人”,则不到实践中去就能有知识;对没有见过的东西,也能作出判断;不对事物有什么作为,也能取得成功。毛主席指出:“任何知识的来源,在于人的肉体感官对客观外界的感觉,否认了这个感觉,否认了直接经验,否认亲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他就不是唯物论者。”(《实践论》)因此我们说老子的认识论,是彻头彻尾的唯心论的先验论。但他与孟子讲的天赋“良知”“良能”的形式不同,他主张一种闭目塞听的神秘主义的内心直观。老子把这种神秘主义的内心直观,比喻成一面最深妙的镜子,他称之为“玄览”。他说,你“滌除玄览,能无疵乎?”(《十章》)这是说,你能够把这面最深妙的镜子打扫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灰尘吗?意思是说,不沾染一点点外物吗?如果能够做到这点,保持内心的最大空虚,最确实的安静,这样万物就都会呈现在面前,我就可以抓住它们的本质去认识它们。这就是他所说的:“致虚极,守靜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十六章》)。
在老子看来,人和万物都同出于他的最高精神实体(“道”),都是“道”的体现。所以,从最高精神实体的角度来看,人与万物都是一样的。这拿老子的话来讲,就叫作“玄同”,什么意思呢?老子说:“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生,是谓玄同”(《五十六章》)。这个“玄同”的道理,就是叫人闭目塞听,消除事物的锋芒和纷杂,混和事物的光彩和形迹,一句话就是去掉事物客自具体的特殊性,使它们都合同于抽象的“一”,即老子所讲的“道”。那样,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在绝对精神世界(“道”)那里就合而为一了,万事万物也就都为我所认识了。老子这种“玄同”的思想,后来就发展成庄子“齐万物而为一”的唯心主义相对主义。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教导我们说:“一个闭目塞听、同客观外界根本绝缘的人,是无所谓认识的”。老子这种秘主义的内心直观是根本不可能得到任何知识的!
老子在认识论上还主张“绝学无忧”(《二十章》)的蒙昧主义,为反动统治阶级推行愚民政策制造理论根据。他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又说:“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六十五章》)意思是说,在老子看来,奴隶主阶级之所以不能按其意志进行统治,老百姓所以难于统治,就是因为老百姓有了智慧。所以采用让老百姓有智慧的办法进行统治,那就是国家的祸害,用愚民的办法进行统治,那就是国家的福报。因此,善于统治的圣王不是要使人民明白,而是要使人民愚昧,老子就是把这种观点当作统治国家的法则。老子从奴隶起义推翻奴隶主统治中,总结的教训之一,是要统治者进一步对被统治者实行愚民政策。他主张统治者必须使“民无知、无欲、无为”(《三章》),把人民的心弄得浑浑噩噩,无知无识。老百姓都注重耳目之用,圣人就把他们的耳目都塞起来。老子这种思想与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思想是一路货色,为历代剥削阶级统治者用来推行他们的愚民政策,剥夺劳动人民掌握文化的权利。老子对统治者还指出所谓“爱民治国能无为乎”(《十章》)的“无为”政治,这也经常为以后的封建统治者所称道和自我标榜。其实所谓的“无为”是十分虚伪的统治术。它是为了掩盖反动统治者残酷剥削、压迫的“有为”政治,是对劳动人民进行最虚伪的政治欺骗!老子还认为是非之间是没有什么界限的,善与恶也没有什么区别。他说:“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二十章》)他否定了事物之间的差别,因而就要求不要区分善恶,不要区分真伪并且认为这样就都达到了善的,可信的。还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四十九章》)这种相对主义倾向,到后来庄周的哲学中,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形而上学的循环论
在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整个社会处于大动荡的时代。没落奴隶主阶级顽固地反对向封建社会转化,因而需要一种论证奴隶制永恒存在的理论,老子的循环论就是适应这种需要的产物。关于“道”的循环运动情况,老子说是“周而行不殆”,即是循环运动而不停止。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说:“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道”运行不止,看来是远离于“道”的“静”的本质,然而最后还必然复归于“静”。老子认为只有复归于“静”,才是合乎规律的。在《道德经》 第十六章中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老子既然把客观物质世界看成是“道”所派生的,因而就把“道”的静止性和永恒性也看成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因此,他认为事物如不处于静止状态,而是运动、发展、变化、不断壮大,那就是不合乎“道”的原则,就要早趋于灭亡。老子就是以这种循环论,论证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是不能改变的。这种理论,在政治上起着抵制社会变革的反动作用。
我们还可以看到,在老子的循环论的体系内,存在着某些辩证法的因素。老子看到了事物的存在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依存的,没有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他在《第二章》中说: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就是指的这个意思。老子不是孤立地看待事物,而是认为事物的存在都是相反相成的。同时还认为相反相成的事物之间,诸如:“弱” 和“强”,“废”和“兴”,“夺”和“与”,“祸”和“福”..... 等等,都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他说:“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三十六章》)这是说,如果要削弱它,必先暂时增强它;如果要废毁它,必先暂时兴起它;如果要夺取它,必先暂时交给它。老子还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十八章》)这是说,祸里面包含着福,福里面也包含着祸。但是,老子这些变化的观点,都是一些直观的感受,他把这些对立和转化都当作是无条件的,自然而然的,老子不可能懂得这种对立转化的条件性,所以他笼统地,离开一定的条件讲凡事要从反面着手。其实,这样的转化是不可能的,它实际上只是为老子守柔处下,明哲保身,在政治上消极无为作论证而已。由于老子的没落阶级地位,使他也根本看不到社会和事物变化的真正原因,看不到社会和事物发展的前途。所以,政治上的退居避世,使他在理论上得出结论说,只有委曲,才能求全,只有不与人争,别人也就没法与你争。
老子不懂得事物的转化是有条件的,不懂得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对立的双方才能互相转化。毛主席指出:“矛盾着的对立的双方互相斗争的结果,无不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在这里,条件是重要的。没有一定的条件,斗争着的双方都不会转化。”(《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离开了条件抽象的讲祸和福、强和弱、废和兴、夺和与之间的转化,就会得出相对主义的荒谬结论!老子还初步看到了事物的量的积累可以引起事物性质上的变化。他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六十四章》)意思是说,细小的树芽可以长成大树;一堆一堆的土,可以不断积成九层的高台。这里就有从量变到质变的思想。老子哲学中的这些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在古代是很可贵的,他对促进认识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他的唯心论体系,辩证法因素便被其形而上学的循环论所窒息了。正如恩格斯在批判黑格尔时所说:“方法为了要迎合体系就不得不背叛自己。”“革命的方面就被过分茂密的保守的方面所闷死。”(《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所以老子的发展观,虽然包含了较丰富的辩证法因素,但在总体上仍然是形而上学的循环论。
“小国寡民”的反动社会观
战国时期,封建地主阶级通过“耕战”,在各国陆续取得政权,使得各国旧奴隶主阶级失去了原有的政治和经济地位,生活上一落千丈。他们对地主阶级统治的新制度十分不满,有时想反抗,但又感到客观上无能为力,也就只好在精神上寻找自我安慰。老子把客观唯心论的“道”的理论,运用于社会,形成了没落的奴隶主阶级的反动倒退的社会历史观,即妄图阻止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化。老聃为了论证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是不会灭亡的,便把自然问题和社会问题等同起来。在论证自然问题时,老聃说: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七章》)“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六十六章》)这是说,自然的天、地、江、海由于它们无为不争,所以它们能够长久,因此,社会上的问题也应按照自然的样子来处理。他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 老子认为:“道”是“无为而无不为”,不争而善胜的,“道”所产生的天地万物,也都遵循“道”的原则而成长。人类社会,也和自然一样;作为社会的统治者,也要“无为不争”。他说:“以无事取天下”,才能保持或取得自已的统治权。老子叫嚣什么“柔弱”、“无为”、“不争”,说什么“无为而无不为”,就是要解除奴隶和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武装,停止反抗奴隶主的斗争,以便延长反动的奴隶制的寿命。老子站在没落奴隶主贵族的地位,看到了一些新制度下人民与统治者的矛盾,看到了人民所以贫困和起来反抗的某些原因。他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七十五章》)。意思是说,人民生活的贫困和不怕死地起来反抗,主要原因是统治者贪得无厌地剥削造成的。他对当时一些地主阶级统治者,只顾自己享受,穿好的,吃好的,收刮大量财货,而根本不管政治腐败,土地荒芜,粮仓空虚的现象进行了批评。他甚至骂这些地主统治阶级是强盗头子。他有时借广大人民的口吻,也向新统治者发出一些反抗和威胁的言论,如“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七十四章》)但由于其阶级地位的局限,他的政治思想,中心内容是要求统治者进行“无为而治”。
老子的所谓“无为而治”就是认为,统治者在表面上应该少一点欲望,少一点作为,对人民听其自然,这样做,统治才能巩固,得到更多的好处。他在《道德经》一书中总结了很多对劳动人民进行统治和欺骗的办法。例如他说:“将欲夺之,必固与之”(《三十六章》)。又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六十五章》)。意思是说,他站在没落奴隶主贵族立场上一方面害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发展;然而另一方面,根据他们奴隶主的统治经验,更害怕劳动人民力量的发展。因此,正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那样,封建社会主义对资产阶级的控告,“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有一个将把整个旧社会制度炸毁的阶级发展起来”;老子对新兴地主阶级的挥击,也是出于害怕整个剥削阶级统治的制度由于劳动人民的反抗和斗争得不到巩固。老子看不到当时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他认为,社会之所以混乱,互相争夺,原因是在于生产的发展,人们欲望的过分,法令的繁多,知识的追求和讲究虚伪的仁义道德,等等。老子对当时地主统治阶级宣扬虚伪的仁义德也进行了某些批评和揭露,他指出,地主阶级统治者所以要讲仁义忠孝那一套,都是因为天道废弃,六亲不和,国家昏乱。因此,他认为,要使天下太平,沒有争夺,就要取消知识,取消道德,取消新颖的器具和财货。他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奔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十九章》)。这里也是从反对新兴地主阶级出发,而进一步指出,要使老百姓老老实实的接受统治就不应像地主阶级那样搞什么知识,礼教等等;只有去掉了这些,老百姓才会安分守己。这完全是一种没落的想法和无能的表现!
在老子看来,最理想的社会和政治是:“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 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之老死不相往来”(《八十章》)。这是说,国要小,民要少,有了器具、车船、武器,都不使用,文字也不要。使人民看重生命,不到处搬迁,有吃有穿,安居乐俗。都把当时的生活看作是美好的。奴隶主认为自己的生活是美好的;奴隶和广大的其他劳动人民,也把自己的生活看作是美好的。这就是他所说的“甘其食,美其服”。因此也就都应该“安其居,乐其俗”;邻国互相望得见,但是民至老死,也不互相往来。这样,当然也就不存在奴隶和新兴的地主阶级要推翻奴隶制社会的问题。在老子所主张的“小国寡民”社会里,也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即他所说的“王”与“民”。对于“王”,老聃总是把它和“圣人”联系在一起,看成是社会的统治者,是宇宙中的一“大”。他说:“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二十五章》)对于“民”,老聃则总是把它和“盗”联系在一起,认为是被统治的对象。如说:“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三章》)由此可见,老子主张的“小国寡民”社会,实质上就是要压制广大奴隶起来造反,就是妄图把向封建制转化的社会,仍拉回到奴隶制时代。所以,老子的“小国寡民”主张,它反映了没落奴隶主阶级对现实阶级斗争无可奈何和苟延残喘,完全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动倒退的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