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形式有多种,包括劳动合同形式、劳务派遣形式、实习形式、勤工助学形式、咨询顾问形式、劳务合同分包形式、派驻工作形式、客商代表形式和外聘形式等。
劳动合同形式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职务和职责、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工作安全等条件和事项,以确定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形式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完成劳动任务,并以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的形式来实现劳动关系。
实习形式是指实习生到用人单位实习,用人单位在实习生完成实习期的过程中,以教育和培训的方式给予实习生职业技能指导,但不支付劳动报酬,以实现劳动关系。
勤工助学形式是指用人单位向学生提供与其专业和集体实践等相关的临时性职业指导和实习岗位,在学生未完全完成课程学习前提供工作和工资,双方共同实现劳动关系。
咨询顾问形式是指用人单位向个人或专业机构购买咨询、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服务,在这种形式下,用人单位实现劳动关系。
劳务合同分包形式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由劳务分包企业按合同约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实现对劳动者的管理,以分包形式实现劳动关系。
派驻工作形式是指用人单位派出劳动者和工作人员到其他单位工作,由其他单位管理,以派驻形式实现劳动关系。
客商代表形式是指依法取得客商代表证的单位,根据生产企业的需要,在生产经营单位派出劳动者到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著作权管理等技术服务,以代表的形式实现劳动关系。
外聘形式是指用人单位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由用人单位在外聘人员完成劳动任务后支付劳动报酬,以外聘的形式实现劳动关系。
此外,科技业可以采取股份制技术服务形式,把技术服务人员聘任为股东,使其成为企业的股权参与者。同时,也可以聘任技术专家形式,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把技术服务人员安排到企业工作,实现技术服务的劳动关系,以聘任形式担任企业技术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