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深圳森科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从业人员 15 人),被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 6000 元(6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从业人员 15 人)。
深圳森科家具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构成了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违规行为。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 6000 元(6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森科家具实业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7316300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郑雄飞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宝)应急罚〔2024〕652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违法事实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从业人员15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6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9-11处罚机关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