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告,对淳厚基金管理员工柳志伟处以责令改正、责令转让股权及限制股东权利的决定。据查,柳志伟与多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股权转让款,严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稳定,对公司运作产生重大影响。柳志伟未按规定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监管局要求柳志伟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改正,并将其所持有的淳厚基金全部股权转让给合格的受让人,在全部股权转让完成前,其不得行使任何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