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告,淳厚基金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L0R9J)公开披露的基金产品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和2024年二季度报告,未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编制重要提示部分的内容,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据此,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监管局决定对淳厚基金管理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淳厚基金管理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监管局会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检查淳厚基金管理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