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南有限责任公司因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罚款2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南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情形。
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南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对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南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