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现金出纳业务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度,办理现金收付、整点、保管和调运业务。 2. 根据市场货币流通的需要,调剂市场券别比例,做好现金回笼、供应工作。 3. 按相关规定加强金融管理,办理金银的收购等业务。 4. 加强柜面监督,维护财经法纪。
出纳工作的原则主要包括:
1. 双人经办原则:双人管库、调款、守库、押运,加强监督,防止舞弊事件的发生。 2. 账实分管原则:账务和实物由不同的人员分管,做到会计、出纳责任分明。 3. 收付分离原则:收款业务与付款业务相分离,分开经办,不能由一人负责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办理。 4. 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明确收入支出的手续,按流程办事。 5. 坚持复核原则:收款需另人复点,付款需另人复核。若是采用单人临柜的,经办人员需自行复点或复核。 6. 坚持交接手续和查库原则:款项交接或出纳人员调换时,应当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分清责任。同时,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查库原则,严禁挪用现金或金银,禁止白条抵库,应做到账实相符。